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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.Kevin L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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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心事,已经跟随那个夜晚堕落和破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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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14

转帖,秘密之开始2

她问:你不抽烟?
我答:有时候也会抽。
她说:我知道你为什么不爱抽烟?
我问:为什么?
她说:因为你太爱你自己,从来不愿意因为别人而伤害自己。
我笑了,说,如果真是那样,也是值得的。一个人,从来都是只有先爱惜自己,然后别人才会爱惜你。
 
 
我连头都缩入水中,把整个身体都泡在浴缸里面。此刻我可以清楚的感觉到水的温度,全身的血液因此而沸腾,四下游走。
渐渐地,我开始感觉到气促,记得曾在很小的时候被医生告之,我有先天性的心脏病,而且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愈加严重。还能回忆起当时母亲看我的那种惋惜的眼神,就像是一个犯错之后后悔莫及的孩子。如今想起,让人痛心。但是我却没有真正的在意过,并不是我不害怕死亡,而是不想原本短暂的人生还要附加上如此的限制和束缚。自由也许是人类最原始最朴素的追求。
从来没有试过从水中看外面的世界。原来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。距离变得模糊让人捉摸不定。随着水纹的荡漾,仿佛进入梦境,又或是徘徊在生死之际。模糊的界限滋生出千万种可能,也滋生出千万个希望和梦想。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一个敏感的话题,特别是在这个世俗的社会当中。
水开始变凉了,不知道泡了很久。隐隐约约我听到有拍浴室门的声音,探头出水面,我竖耳倾听,一切却又安静了。只有头发湿湿地滴水的滴答声。
我起身稍事擦拭,裹上浴袍。一打开浴室的门,我顿时被门外的场景惊呆了。客厅的沙发上一大滩殷红的血,滴滴答答地蔓延到浴室门口,然后穿过走廊,延续到她房间里面,门虚掩着。我呆望着地板上触目惊心的暗红,一时间没有了主意,不知道这该是个什么样的状况。在脑袋一片混乱之下,我闯入了她的房间。她整个人蜷缩在床角,瘦小的身躯因为痛苦而不停颤抖,双手满是鲜血,使劲地压在小腹上。身下的床单已被渗红了已大片。我惊慌地冲到床边。
你怎么了?
她睁开满是泪水的眼睛,牙紧紧地咬住惨白的嘴唇。
我没有再多迟疑,一把抱起她,冲出门口,冲下楼。所幸,医院就在后街两百米之外。
。。。。。。
我裹紧身上的浴袍,斜靠在走廊的长椅上。不知道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瘦,还是因为只穿了件浴袍,无论用什么姿势坐,都感觉硬硬的椅子总是抵在骨头上,怎么都不舒服。冰冷的大理石地面刺得我脚生痛。我起身,想活动一下,暖暖身子。一转身,膝盖撞到长椅上,哗的一声响。隔壁房的一个胖胖的护士突然冲出来,上下打量我,然后瞪了我一眼。
安静点,这里是医院。
我望着她,不好意思的点点头。
谁送程葆琳来的?一个医生模样的中年妇女走出来问。
我。
她瞥了我一眼,唠叨道: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啊,真是乱搞,不想有小孩就不要乱来,有了小孩又不想生,你知道不知道这样随便吃打胎药是很危险的啊。真是的,幸亏送来的及时,不然很危险的你知道不知道啊!
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。谢谢,谢谢。
你现在可以进去了。
我轻手轻脚地推门进去,拉过病床边的椅子坐下。她面对我侧躺着,闭眼睡着。看得出她还是很痛,牙齿咬的紧紧的。
坐了一会,觉得肚子有点饿,我出门下楼去医院的餐厅,打算吃点东西。这时候,口袋里的电话响了。这才想起来刚才跑出门的时候顺手拿了她的电话放在口袋里。
我掏出电话,一看,是那个kerry打来的。
喂。
Porline吗?
哦,我是Porline的housemate,Porline现在医院。
她怎么了?
她。。。。她流了很多血。
哦,那。。。麻烦你帮我照顾她。
然后,电话挂断了。
 
To be continued
October 07

不老的神话

       有幸看了刘德华星期天晚上在悉尼的演唱会,就其规模来讲,应该不算是场大型的演唱会。而且听说在星期六的晚上,还专门加开了一场。但是,刘德华的魅力和风采,却是闻名不如见面啊。从驻着拐杖的老奶奶到十几岁的小妹妹,那叫一个崇拜啊。不过他真的是老了,唱到后来,声音有点上不去了,但是瑕不掩瑜,天皇巨星的风采总是胜人一筹的。顺便提一下,刘天王的幽默和魔术都很值得拍手列。
       本来我的空间已经不设照片了的,应友人要求,专门恢复一段时间,好上载一些演唱会的照片给大家看看。顺便提一下,有些照片照的比较模糊,因为开始的时候不准照相,一举相机就有人来干扰你。都来场面热起来了,也就没有人管了。本人另有些相机录的小片段,想看的可索取。期望着什么时候能去香港看刘天王的演唱会,那应该是种更好的享受。
       另,我估计,刘德华应该很快就要结婚了,因为据报道,这一两年来,他屡次提及结婚的话题,这次演唱会上也多次开结婚的玩笑,还要大家回香港喝他的喜酒。应该是在做伏笔了。我们拭目以待。
       
March 09

轉貼,秘密之開始

她問我,如果有人開口留你,你還會不會走?
我問她,會有人想留下我嗎?
她回答說,說的是如果。
我想了一會,說,那好吧,無論是否有人開口要我留下,我都還是會走的。
她點點頭說,恩,其實我早就知道,在這個世界上,你最愛的,一直都是你自己。
 
我開門的時候,看見她就橫躺在沙發上面,眼睛閉起來,應該是睡着了。我輕輕地脫掉鞋,想進房間,她突然開口說,
冰箱裏有我剛做好的蔬菜沙拉,是專門留給你的。
我吃過了,謝謝。不好意思吵醒你。
我沒有睡。她睜開眼,看着我,似乎有什麽話要說。
對不起,我想去洗個澡換身衣服,今天做工很累。我害怕她的那樣的眼神看着我,趕緊藉口逃走。
我記得上次她這樣看我的時候,還是喝醉了的那天。我打開門就看見她想攤泥一樣攤在門口,嘴裏也不知道在嘮叨什麽。我很奇怪她是怎麽走囘到家門口來的。
我一把她拖到廁所裏面,她就開始吐,吐得很厲害,酒氣沖天。我知道她喜歡和酒,但每次縂只是喝到微醺,很少有醉成這個樣子的。看見她那麽痛苦地嘔,倒是開始有點可憐她,這麽年輕,怎麽會有這麽多的煩惱。
我轉身去廚房,想拿點水給她漱口,等我再回來的時候,她已經靠在浴缸裏面睡着了。
我把她抱到她房間的床上,這時她身上的行動電話響了,看名字是個叫kerry的打來的,我正在猶豫要不要幫她聼。,她自己突然驚醒,抓起電話,以看名字,生氣地把電話摔向墻腳,喊着,你滾阿,我不想再看見你。
此刻,我覺得我站在她床邊很尷尬。
她一轉頭看見了我,就是這個眼神讓我影響深刻。我很害怕,她似乎可以看透我心裏想的事情。
每個人心裏都有一只魔。逃不掉,也忘不了。
如果說,痛苦是一种欲望,我相信這是一种很強烈的欲望。強烈到可以迷亂你的心智,溶化你的身體。
。。。。。。
她緊緊地抱着我,手指甲瘋狂地在我身上留下痕跡。她的癲狂和顫抖,好像是在發洩心中的痛苦,又好像是在報復,自己抑或是他人。
也許她此刻並不清楚,和她如此親密的,到底是誰。
在一切平靜之後,乘她熟睡的時候,我起身回到了自己房間。
躺在自己的床上,聞着熟悉的味道,我想,也許明天一覺醒來,什麽都不會記得。唯一很難忘掉的,可能就是那個刺到你心裏的眼神。
 
To be continued...
November 05

老套的道理

       这么些年,看过了身边很多朋友的感情历程。分分合合,有人欢乐,有人忧愁。快乐的,莫过于那些结婚生子的,幸福得一塌糊涂,同学录上面po的漫天的幸福照片,昭告天下:我现在很幸福;忧愁的,在同学录上从来看不到他们的身影,都是默默地上线,又默默地下去。
      我一直都说,追求自己的幸福,无论你怎么做,都不过分。可是为什么总是有人会一再抱怨自己遇不到一个好的人,得不到一段好的感情呢?
      说来说去,这又要讲那个老套的道理。因为你从来没有满足过,你总是不停地在追求更好的。你总是觉得,虽然现在这个不错,但是说不定还可以遇到更好的一个。骑驴找马,想必是很多人心中的如意算盘。
      为什么不可以放慢脚步,不要总是把自己的眼光放在自己还没有得到的东西上面,多看看多想想自己手上拥有的,也许细细品味之下,你会发现这些价值远远超过你的想象。可惜如果你的眼睛只看前面,你永远也看不到你手上的珍贵。
      人人都知道这个道理,可惜人人都不屑一顾,你如此,我如此,他(她)也如此。一个劲地追追追,有点像狗熊掰玉米的故事,只不过你就是那只狗熊,结果是一场空,头破血流,伤痕累累。失去的不只是未来,过去,还有现在。伤心的当然除了你,还有一直陪着你却被你无视的,至于你求而不得的,他会不会为你伤心就不得而知了。
      这段文字,除了提醒自己,也作为对那些还在感情里面挣扎的朋友的劝戒,珍惜眼前人,老套但是永远不过时的至理名言。
      容易满足的人,永远是快乐的。
November 04

智商同什么成反比

     套用吴宗宪的话来说,今天发生的事,那就恐怖拉。
     下午的时候,坐在subway店里面吃东西,正当我无比兴奋地大口大口享受我的subway的时候,突然嘴巴里面一痛,我把嘴巴里面右边给咬到了,而且还咬破流血。当时就想,还真的是倒霉列。
      于是就只有把嘴里的食物都挪到嘴巴左边去嚼,谁知道就在10秒钟之后,恐怖的事情发生拉。我竟然又把左边给咬拉,破拉,流血。人家说,不可能两次踩进同一条河流。(具体是哪个人家?存疑)我tmd都双脚跳进河里去了。
      这怎么办列,东西还没有吃完,两边都疼的厉害,不能浪费食物嘛。
      还是自己有办法。我就用门牙像兔子一样咬,管它咬烂不咬烂,咱照要吞下去。Bingo,问题解决拉。干净,漂亮。(就是到最后喉咙有点堵的慌。)
      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。。。。。
      突然想起以前看过一个科学报道,说人的身高、长相和智商是成一定比例的。
      我就纳闷拉,那我的智商同什么成反比列?
     
November 01

懒人

      这两天天气不好,不停地下雨。我是个讨厌下雨的人。其实也不是讨厌下雨的天气,只是讨厌下雨还要在外面走来走去,感觉身上总有种潮湿的很不舒服的感觉。不过,下雨的时候能够待在家里面不要出去,大大地让窗户开着,让外面的冷风和雨水一起被吹进来,那到是很不错的一种感觉。
      发现自己越来越懒,又不喜欢早起。呵呵,早知道自己是个懒人,却没有发现是懒到这个程度哦。一坐到椅子上就不再想挪动。幻想有个声音跟自己说:get ur ass out of that fucking chair!! 呵呵,经典美式对白。
      可能是做工太多,每天不停地走来走去走来走去走来走去走来走去走来走去。。。腿好酸。。。poor kevin。
      不过比起某某的ip来说,那还是小巫见大巫的。
      人太懒还是不好,还是勤快点的好,有些好习惯还是要保持的。 
September 21

李老师十日谈之相处

今天我们来谈谈相处。
人们不是常说,相爱容易,相处难。相处难,难在什么地方列?难在融洽二字。我相信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底线。简单来说,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做事方式和生活习惯。一但自身的习惯养成,就很难改变。更何况是为他人改变。如果是自己的爱人,大致还可以有点商量,若是遇上个无伤大雅的,那简直就要道一声:no way。
融洽之道,又在于相互容忍。俗话说的好嘛,退一步海阔天空,其实,这片天空不见得就是给别人的,也是对自己而言的。只可惜这一步向来就退的艰难啊。因为,退就意味着认输,就意味着自己错了,姑且不论是不是真的错了,这脸面上的事情,岂能儿戏,所以打死也不能示弱,红唇白齿,你咬我啊。如若不幸碰见个有理的,那更是得理不饶人,咄咄逼人拉。所以,这退一步向来就是说说而已的。
小俩口恋爱的时候,亲亲我我,花前月下,那爱人放个屁都是带着茉莉花香的。谁知道一但结了婚,那整天摔盘子摔碗的,更有甚者还可以说出以下名言:以前我认识你的时候睡觉你不打呼噜的。。为什么我以前不知道你脚臭。。相信说话之时,那厌恶之情溢于言表。真是可怜,当初那无限的高尚的纯洁的爱情,就被一个呼噜,一双臭脚给打败了。所以说,容忍之术向来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,经历了这么严肃的婚姻的双方都不一定能做到,更何况是朋友之间,同事之间,或是对陌生人列?也难怪现在的人流行未婚同居,不搞清楚一点,谁知道你脚臭不臭,睡觉会不会打呼噜啊。
也有另一种人,反其道而行。他很能忍,也很会忍。精通相处之道,处处机关算尽。看起来他是在朋友间左右逢圆,游刃有余,实际上一但被人看透本质,也会遭人不齿和唾弃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和人相处的目的是另有所图,从来不做折本的生意。这样的人,人品也就优待商榷拉。尽管有人说,这个年头,人品还值几个钱。但毕竟大多数人都还是有良知的,吃到个烂柿子,还是会觉的恶心。
那相处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呢。用孔老二先生的一句话,放在这里可能不太合适,但是可以说明问题。“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” 何解?相处之间,最忌分你我,一但分了你我,那万事就得四四六六分得清清楚楚拉,一分一厘,鸡毛蒜皮,你该得多少,我该得多少。这个场面那真的是不堪目睹啊。如果还没有感觉,那就看看那些打离婚分家产的,那个恶心劲,连礼仪廉耻都不要了,还有何容忍可言列。所以天下大同才是最上乘的相处之道。我的就是你的,你的就是我的,不分你我,也就万事无忧拉。
所以,记住,相处就要容忍,就要不分你我,天下大同。好拉,时间不早拉,今天就先谈到这里。